李先生一次性网购7口“进口锅”,后以商家涉嫌虚假宣传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回货款并索要三倍赔偿。近日,上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认定原告超出正常消费需要而购买商品,仅支持按照一口锅具价款即4000元进行三倍赔偿,对超出部分三倍赔偿请求不予支持。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花2.8万元买7口“
2025-05-23 13: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