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郭佳)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传达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相关文件内容。各党组成员围绕“坚决破除‘特殊论’和‘补偿心理’,踏实干事、勤劳干事、廉洁干事”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主持会议并作集体廉政谈话。
会议指出,“特殊论”和“补偿心理”表面上看是纪律作风问题,本质是党性弱化问题,根源则是自我认知的偏差和权力意识的扭曲,是对初心使命的忘记和党的宗旨的淡化,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必须通过学习教育,从思想上明确全面从严治党,没有特殊地区和特殊党员干部。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特殊论”和“补偿心理”的错误性质及对公正司法的危害性,认真检视查摆是否存在“身份特殊”“权力特殊”等思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边学边查边改,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
会议强调,破除人民法院系统“特殊论”和“补偿心理”,根本在于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党性修养,重点在于紧盯司法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关键在于抓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要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压实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责任,压实廉洁责任,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锻炼,踏实干事、勤劳干事、廉洁干事,为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杨琳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