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 通讯员 钱艺娟)近年来,彩礼纠纷案件屡见不鲜,如果还涉及残疾人,情况更为复杂。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灰汤法庭成功调解一场涉及残疾人的彩礼风波。
事关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刘某(男方)经人介绍认识了智力三级残疾的吴某(女方)。尽管知晓吴某的身体状况,刘某及其家庭仍坚持缔结婚约,并按照当地习俗向吴某家支付了8万元的彩礼。双方共同生活了一个月后,因故产生分歧,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刘某认为婚姻目的未能实现,遂一纸诉状将吴某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返还彩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谢苗苗意识到,本案具有浓厚的人身属性和地方习俗色彩,更直接关系到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
调解过程中,谢苗苗向双方耐心解读了关于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指出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考虑共同生活情况、彩礼实际用途及未能结婚的具体原因等因素,全额返还或完全不返还均可能有失公允。
“吴某作为智力三级残疾,其认知能力受限,在婚约关系的建立和维系中处于相对被动地位。”调解过程中,谢苗苗特别强调了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提醒刘某:“你明知对方的残疾状况仍主动缔结婚约并支付彩礼,对婚约未能实现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疏导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由吴某家返还刘某部分彩礼并当庭履行完毕,纠纷得以化解。
灰汤法庭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处理涉残疾人纠纷时,要充分考量残疾人作为特殊群体的认知能力和现实处境,秉持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在法律的框架内传递司法的温度。同时,本案的处理也是希望向社会倡导健康文明的婚恋观,莫让彩礼成为幸福路上的沉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