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缓刑是不是熬过这两年就彻底没事了?”
“缓行期内犯罪会加重处罚吗?”
现在担刑责被判处缓刑的情况比较常见,那么,缓刑是什么意思,有人认为缓刑就是“不用坐牢”,有人认为两年后还要再服刑,有人认为缓刑期内就是自由的……大家对缓行的理解莫衷一是。为此,贵州慎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金家特通过相关案例对缓刑进行了解读。
今年3月底,安顺市镇宁自治县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教练、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今年4月,贵阳市检察院公布的李某某侵犯洋酒知识产权案,该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李某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廖某因家境困难,私刻医院财务章骗取医院治疗费为妻子做透析,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金家特律师
金家特说,被判处缓刑已经不是新鲜事,缓刑是一种缓期执行的方式,但缓期执行在我国刑法中通常特指死刑缓期执行,二者有所不同。缓刑针对的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基于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条件,在特定考验期内暂不执行原判刑罚。而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法院在判决时为治病救人,对认罪认罚、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程度等情况做出是否缓刑。”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一缓刑者再犯新罪被判处数罪并罚收监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视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缓刑者必须到社区报到接受矫正,如果违法犯罪,缓刑撤销,收监执行。”金家特说。
近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缓刑期内再犯新罪的案件,被告人田某某就被依法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因犯聚众斗殴罪的被告人田某某于2020年1月8日被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田某某又犯罪。望谟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田某某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2025年4月3日,田某某因犯其他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与原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无独有偶,日前,某地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罗某某撤销原判刑罚的缓刑部分,决定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罗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5年2月21日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内,罗某某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前往外省务工,社区矫正机构对其多次教育警告后仍拒不改正。法院裁定,罗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明知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仍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拒不接受社区矫正,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依法裁定撤销罗某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金家特律师说,缓刑是机会,更是考验,缓刑是司法机关给予犯罪情节较轻者的改过机会,绝非“免责金牌”,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考验期内若违反缓刑监管的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将面临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后果。缓刑期内在社区接受矫正者需按时报告、严守外出审批制度,切不可心存侥幸。司法机关会通过信息化核查、定位监管等手段强化监督,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金家特律师总结,缓行两年执行不是“过两年再服刑”,而是“给你两年时间证明自己”,是“改过自新观察期”。只要在这段时间内遵守规定、不犯新罪,原判的刑期就彻底不用执行,就像老师给学生一次补考机会,只要表现合格,之前的“挂科”一笔勾销。但如果补考期间作弊(比如再犯罪),不仅要取消资格,还要“两罪并罚”。
当然,如果缓刑考验期内,矫正对象立功受奖,比如见义勇为会被认定为“重大立功”,法院不仅会减刑,还缩短了缓刑考验期。但因为离开指定区域不报备、酒驾被查等就可能缓刑直接变实刑。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胥芬芳
二审 李劼
三审 覃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