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工作要求,民乐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落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常态化研判药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多举措推进“清源”行动取得实效。
建立专班强化落实责任;成立“清源”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明确重点整治对象(城乡结合部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网络销售企业)及任务时间节点监管要求,结合省市县安排部署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通过风险会商和信息化手段统筹检查计划,减少重复执法。
精准靶向施策整治重点监管领域;聚焦非法购药渠道、执业药师“挂证”、过期药品销售等行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企业药品购销存数据,核查供货资质及药品追溯信息;组织召开全县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清源”行动集体约谈会,重点整治连锁门店外采、执业药师“挂证”、处方药违规销售等问题;结合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回流药”监管及特殊药品管控、处方药销售合规性检查。截至目前,共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9家,发现违规单位1家,完成整改5家,立案16件;检查药品网络零售企业16家;检查其他单位(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接种点)147家,发现违规单位2家,完成整改2家。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建立“线索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机制,与公安、卫健、疾控、医保等部门联合检查,提升案件查办效率。共联合检查28家,限期整改7家;依托投诉举报渠道和电子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巡查,排查风险隐患3次。
推动长效治理与共治格局;探索“处罚+教育+长效”模式,通过约谈、培训督促企业自查整改,并计划加大暗访和飞行检查频次。约谈企业10家,暗访或飞行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家,医疗机构8家,发现风险点9条;定期曝光典型案例,推动企业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风控,同时通过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参与度。
县市场监管局依托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强化网销药品监管,重点打击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严防药品经营质量风险,严守群众用药安全防线。
来源: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李浩